PIDC-活動報名系統 - 系統介紹

報名資訊

項目資訊

名稱

醫材法規 醫療器材法規基礎實務班第01期

  • #
  • 2024-08-28 ~ 2024-12-11
  • 2024-12-14 09:00 ~ 2024-12-28 16:00
  • 臺中市工業區三十九路59號
  • 不供餐
報名資訊

報名資訊

內容說明

課程日期:113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止,共18小時

報名網址:https://bit.ly/3LoFt5d

招生人數:補助名額25位、自費生5位

適合對象

1.醫療器材產業,負責品質系統認證、審查及上市之人員;2.從事醫療器材產業業務開發、醫材研發之人員。

聯絡人資訊

退費資訊

退費資訊

※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、31點規定 第30點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 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%,餘者退還學員。 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/3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%。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/3者,不予退費。 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 第31點、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 (一)因故未開班。 (二)未如期開班。 (三)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 (四)因訓練單位因素而致訓練班次遭分署撤銷核定。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 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